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47
(资料图)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
购 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5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实施发生的次日披露回
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为1,550,5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最高成交价为16.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811,993.58 元(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
拟定的价格上限22.5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
的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
回购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3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
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74,706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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