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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异地长期居住就医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均可备案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6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情况,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冯智就这两大类人员备案有效期和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作了具体介绍。
➩ 异地长期居住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些人在省外或省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治疗和在门诊治疗慢特病,可享受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而且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此类备案长期有效,备案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变更或取消登记备案。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因病情需要连续转外就医的,可凭首次转外就医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或直接申请延期。
➩ 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降低,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比例下调不超过15个百分点,省外住院支付比例下调不超过20个百分点。
▌来源:山西发布
校 对:兰 杰 李晓翠
审 核:元艳芳